水污染 【water pollution】

根據中華民國水污染防治法所給予的「水污染」定義為: 水污染係指水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而變更品質,致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 水污染是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主要起因於人與動物的廢棄物或工商發展後的事業廢棄物進入水體所造成。

水污染來源包括天然的污染源及人為的污染源。天然的污染源一般指市鎮暴雨逕流等,人為的污染源則來自人們各種活動及開發所產生者,包括市鎮污水、工業廢水、畜牧廢水、農業污染、礦場廢水及垃圾滲出水等。而依其污染的方式可分為點源污染 ( 如工廠 、 溝渠等易追蹤污染來源 ) 與非點源污染 ( 如農田、都市街道等面積廣大,不易追蹤來源 ) 。

水污染造成的影響主要包括:

•  破壞生態系統,尤以水域生態系統的平衡影響甚大﹔
•  飲用水與自來水的處理﹔
• 農漁業的發展﹔
• 水資源的供應﹔
• 環境衛生與品質的影響等面向。

水污染程度的指標可以分為物理性、化學性與生物性三種,而水污染防治法中規定的主要分析指標包括:

•  物理性指標:臭味、水溫、透視度、懸浮固體。
•  化學性指標: pH 值、導電度、總氮、總有機碳、溶氧、生物化學需氧量、化學需氧量。
•  生物性指標:大腸菌類、細菌總數、水生物、優養生物。

台灣地區,河川總長的 2900 公里,由於人口集中於河川沿岸,都市生活廢水、工業廢水、畜牧廢水及垃圾滲出水等,夾帶大量污染物進入河川,以致主次要河川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西部河川污染情形更為嚴重。由民國 79 年的資料顯示,受到中度及嚴重污染的河川,在 21 條主要河川中佔了 27% ,在 26 條次要河川中則佔了 20.1% ,而合計 25.1% ,其污染範圍不僅是河川中、下游,更是大範圍「面」的問題。在台灣地區 34 個水庫及湖泊中,已有 11 處屬於優養狀態,而這些水庫都是我們的自來水源,讓自來水源的品質讓人擔憂。

台灣的地下水也有品質下降的問題,除受到灌概水、垃圾滲出水及工業廢水之污染外,沿海地區亦部份受到海水入侵。甚至因超抽地下水而造成地盤下陷,這類地區包括屏東、雲嘉一帶,並且仍在持續中。


 資料來源:

南台科技大學編制之環保相關法令網頁
http://www.stut.edu.tw/epc/epl.HTM

我愛河川教育網
http://www.chinatimes.org.tw/river/index.html

全球環境變遷導論
http://gis.geo.ncu.edu.tw/gis/globalc/index.htm

水污染學習網頁
http://sun.cmgsh.tp.edu.tw/~s1350729/new_page_5.htm

水污染的危機
http://www.myhome.org.tw/pollutio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