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件 製 點 與 點
3-3.點
等距
指令名稱:等距 MEASURE 快 速 鍵:ME 下拉式功能表:繪圖(Draw) - 點 - 等距 提示訊號: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指令名稱:等距 MEASURE
快 速 鍵:ME
下拉式功能表:繪圖(Draw) - 點 - 等距
提示訊號: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等距及等分的用法都是相同的;在使用前最好先設定點的型式。也可以使用圖塊來插入在等分的位置上。
範例練習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 選取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 輸入分段的長度值50 分段的長度值為50 等距是依據物件的長度加以分出等分,以上例來看,將畫面中的線段以長度「50」為單位分段,共分出4等分,至於不足「50」的部分則不被分段。等長的數值計算是以選取物件的位置設定為起點,以上例來看,如果你選取物件時選取線段的右方,則剩餘的部分就保留在左方了。 選取後段 選取不同的位置,等長剩餘的部分也不同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 選取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 輸入分段的長度值50 分段的長度值為50
指令: MEASURE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 選取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 輸入分段的長度值50
選取要測量的物件 : 選取物件
指定分段長度或 [圖塊(B)] : 輸入分段的長度值50
分段的長度值為50
等距是依據物件的長度加以分出等分,以上例來看,將畫面中的線段以長度「50」為單位分段,共分出4等分,至於不足「50」的部分則不被分段。等長的數值計算是以選取物件的位置設定為起點,以上例來看,如果你選取物件時選取線段的右方,則剩餘的部分就保留在左方了。